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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 正文
杜审权平章事 唐 · 懿宗皇帝
 出处:全唐文卷八十三
天设四序。运寒暑而成岁功。
国有三台。仰弼谐以助君道。
安危是系。选任攸难。
况朕涉道未明。纂图方始。
详求英彦。思付洪钧。
至诚感通。果获良辅。
翰林学士承旨通议大夫尚书兵部侍郎知制诰上柱国赐紫金鱼袋杜审权。乔岳埒崇。
澄波量度。禀五行之秀气。
挺百仞之贞材。虹玉潜辉。
龙泉蕴利。文穷骚雅。
学洞元儒。毛玠有古人之风。
邴吉得大臣之体。自便蕃华贯。
践历清途。南宫推起草之工。
西掖茂掌纶之业。洎司文柄。
俾以抡才。全任至公。
号为得士。甘棠廉问。
众著讴谣。秋卿恤刑
事无枉桡。先皇帝藉其令誉。
擢处禁林。振藻属词。
发挥神化。道一贯于终始。
器兼适于圆方。逮余建统。
屡承密旨。每多宏益。
弥见慎修。既彰巳试之能。
宜懋殊常之宠。是用委兹大政。
列在中枢。为朝廷之表仪。
实人臣之极地。尔尚竭乃心力。
作吾股肱。借箸必罄其嘉谟。
推局罔遗于善策。用无党之道。
行惟一之心。使爵位功名
并光竹帛。垂于不朽。
岂不务乎。可守本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有宋福建莆阳黄仲元四如先生梦笔记后跋咸淳十年 宋 · 余谦一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一○、《静嘉堂秘籍志》卷三八
梦笔之事,王元琳、江文通、纪少瑜、李太白辈也,史不绝书。
异哉!
四如之梦是笔也,实授于孔子,觉而诊之曰:「夫子之笔既绝于获麟矣,而又予授,岂绝者将使之续欤」?
《梦笔记》成,持以示仆。
君平素讲明于麟笔,后有感于二千年间世运之变,尝欲稡会温公之《通鉴》、康节之《经世》、晦翁之《纲目》、南轩之《纪年》、东莱之《事记》,折衷而为一书,盖志在《春秋》久矣。
思虑之极,通于神明,君之梦孔子,犹孔子周公,皆其思之所存也。
夫《春秋》编年之书,年必书王者,所以明其大一统之义。
然二百四十年一周正也。
王纲缺裂,世道分纶,泮合禅仍,班班见《史》、《汉》。
唐得国近正,犹可以统书。
外乎是,有以势力而帝天下者,秦、隋之类是也;
有以虚名而帝天下者,汉少帝、孺子婴之类是也;
有以女主、篡臣、盗贼、夷狄而帝天下者,如吕、武、莽、懿、后梁、后唐之类是也。
其事皆《春秋》之所未有,使吾夫子见之,将诛绝屏黜之不暇,是区区者,奚足以言统?
而诸儒论载,有所不容焉。
大抵则以年相次,以统相承,统之者不能皆汉唐也,虽各持一说,求以通之,率不免于捍格。
切谓秉《春秋》之笔难,续《春秋》之编尤难,必也用《春秋》经世之法,变《春秋》编年之体,庶几其可通乎。
皇皇先圣,梦寐临之,亦既觉悟君之心矣。
何当成书,仆愿自附于馀,无党于君,用意深处而为之注释焉。
咸淳甲戌年宗簿余谦一撰。
按:《黄四如集》卷末,四部丛刊三编本。
刘崇望东川节度使 唐末 · 吴融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二十
门下。
惟靖乱。
文以守成。
二者相须。
百王不易。
眷彼左蜀。
实惟奥区。
分襟带于铜梁
束咽喉于剑阁
久缠兵革。
今静烟尘。
当疲瘵息肩之初。
是循良为理之日。
不推旧德。
何抚新邦。
式副佥谐。
爰申宠数。
具官刘崇望
文舍大雅。
道茂中庸。
蔼玉烛以舒和。
挺金相而禀秀。
闺门密行。
每垂范于缙绅。
朋友推诚。
自可期于风雨。
蕴是休称。
居为令人。
洎践历清华。
敷扬典诰。
迫于公议。
委以国钧
而能上三光。
下遂万物。
临事而曾无辞逊。
操心而惟务和平。
寻于东土多虞。
徐方择帅。
乃兼金铉。
付以牙璋。
爰自罢归。
累更寒暑。
既经多难。
弥振居声。
今以庸蜀休兵。
梓潼无事。
俾衔专命。
往慰蒸黎。
而中外偫情。
朝廷所属。
皆言重寄。
可委当仁。
是用宠以麾幢。
授之方面。
进升揆路。
仍假台司
且彰倚注之深。
更示统临之重。
于戏。
汝当为吾辅相。
吾固熟尔吁谟。
举必推公。
动能克已。
今欲推公则莫若无党
克己则在乎不贪。
勉副前言。
更彰后效。
无忘敬戒。
以保厥图。
卢知猷兵部侍郎 唐 · 薛廷圭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三十七
敕。
参断时政。
允属公卿。
镇重周行。
式资旧老。
而叔世抡选。
率尚英华。
俾我洪儒硕生。
轧轧不进。
汲长孺于焉兴叹。
烛之武是以有词。
思求其人。
夕惕若厉。
爰有良辅。
协吾此心。
且言尔前尚书右丞卢知猷
在和武光孝皇帝朝。
文学词赋擢进士第
宏词科
旧相列藩。
羔雁交辟。
雅有淑问。
郁为名儒。
及我懿考践作。
谏省郎署官。
常兼史职
蔼然直声。
著在笔削。
先皇帝尝辍自朝右。
再委方州
饶阳上洛之人。
于今怀尔之德。
掌诰命。
亟服宠荣。
逮予冲人。
历事四帝。
出入华显。
谙练故实。
子云之笔札有名。
周昌之厚重无党
镇吾风俗。
繄尔秉持。
遂用委以五兵。
赞予九法。
服我休命。
称兹简求。
往惟钦哉。
无坠成绩。
兵部侍郎
不许停滞选人敕 后唐 · 后唐明宗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二
常调之中。无媒者众。
省员之外。有阙常多。
方隆远大之规。更显激扬之理。
兼先赴南郊行事未授新命及一考前丁忧州县官等。起今后到阙者。
宜付所司旋磨勘施行。不得辄有停滞。
大朝恩命。庶事规程。
该定制者。各委所司。
颁特敕者。不拘常例。
资维新之风教。示无党之寰区。
崔凝合州刺史 晚唐 · 昭宗皇帝
 出处:全唐文卷九十一
国家文学之科。以革隋弊。
岁登俊造。委之春官
盖欲华实相符。为第一用。
近寖讹谬。虚声相高。
朕所以思得贞正之儒。以掌其事。
而闻刑部尚书知贡举崔凝。百行有常。
中年无党。学窥典奥。
文赡菁英。洎遍践清华。
多历年数。累更显重。
积为休声。遂辍其宪纲。
任之文柄。宜求精当。
稍异平常。朕昨者以听政之馀。
偶思观阅。临轩比试。
冀尽其才。及览成文。
颇多芜颣。岂宜假我公器。
成彼私荣。既观一一之吹。
尽乏彬彬之美。且乖朕志。
宜示朝章。尚遵含垢之恩。
俾就专城之任。勉加自省。
勿谓无恩。可贬合州刺史
均禄敕 后周 · 周太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二十三
牧守之任。委遇非轻。
分忧之务既同。制禄之数宜等。
自前者富庶之郡。请给则优。
或边远之州。俸料素薄。
以至迁除之际。拟议亦难。
既论资序之高卑。又患禄秩之升降。
所宜分多益寡。均利同恩。
无党偏。以劝勋效。
今重定则例。诸州防禦使料钱二百贯。
禄粟百石。食盐五石。
马十匹草。元随三十人衣粮。
团练使料钱一百五十贯。禄粟七十石。
食盐五石。马十匹草
元随三十人衣粮。刺史料钱一百贯。
禄粟五十石。食盐五石。
马五匹草。元随二十人衣粮。
仍取今年五月一日后到任者。依新定例支。
其巳前在任者。所请如故。
赵丕御史中丞 五代至宋初 · 徐铉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七十九、全宋文卷一六、《徐公文集》卷七、《全唐文》卷八七九
敕:朕以御史未理,庶政靡清,思得良臣,副吾慎选。
中散大夫、守右散骑常侍柱国赐紫金鱼袋、天水县开国子食邑五百户赵丕,再履宪署,钦若攸司,迭为侍臣,匡予不及。
俾授格心之寄,宜膺独坐之权。
夫才识兼通,然后能得大体;
公正无党,然后能肃百司。
纠正失中则纪纲挠,顾避不言则职业隳。
尔其钦哉,无辱朕命!
御史中丞,馀官、勋、赐、爵、邑如故。
青城小著书978年 北宋 · 田锡
 出处:全宋文卷九三、《咸平集》卷四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月日,进士田锡谨奉书致明公足下:尝读大《易》书,得君子「定其交而后求」之义,乃知君子之交以道义,小人之交以势利。
势利为交,有时而改矣;
道义之交,不可得而变矣。
有时而改者,张释之宾客、廉颇故吏是也;
不可得而变者,仲尼、颜氏子,子皮、公孙侨是也。
每读圣人之书,慕君子之行,正直自守,耿介独立。
非有好古博雅之道,纯信英特之气,则视之蔑如,非吾侪也。
窃尝闻足下有明允之行,怀高奇之文,蓄不羁之才。
有是三者,修于躬而播于人,所以希慕德风,欲定交于足下。
然锡名迹未著,不为人知,一旦遽捧尺书,欲定交于足下,足下必按剑瞋目,不知其所由来。
请以锡之行止,为足下委曲而言之,冀足下详信而稍意也。
蜀人也。
当小国时,尝以艺文干于时,时不我知,委颓废弃。
自谓鹏跃北溟,固为枪榆者所非,谁复能效儿女子戚戚愤闷,思茍于身计耶?
洎吾皇平定中区,蜀为内地,滞若匏系,介在一隅,约《国风》以伸辞,玩大《易》以知命,栖息环堵,服膺大道。
虽然,长者之辙交于陈平之门,天将屈我一时,而伸我以道乎?
厚我以文,而遇我以知乎?
不然,安得弘农杨公徽之安定梁公周翰广平宋公白,皆博我以雅道,勉我以大来矣?
今窃聆高义,欲伸于足下,未喻足下能洞豁襟怀,俾以生平之志,一达于聪明乎?
且士大夫所贵者,树德如亲仁,博学以师古。
师得古道,以为己任;
亲乎仁人,以结至交。
至交立,则君子之道胜,胜则可以倡道和德,同心为谋,上翼圣君,下振逸民,使天下穆穆然,复归于古道。
其若德树而未有邻,学博而不求知,则君子之道孤弱,孤弱则未能斥小人而行古道,安得圣君而翼之,安得逸民而振之,安得天下而理之?
足下登进士第,升拔萃科,出为青城佐,将来为达官,享大位,岂不从今日树君子之党,济他日之志乎?
若使小人得志,摈吾侪于下位,虽有国士慷慨之志不得伸,虽有忠臣謇谔之心不得用,道孤党削,则足下为何如?
已定交于向者三君子矣,今又伸志于足下,庶使我忠壮朋党久大,器业得全矣。
魏徵房玄龄、杜如晦为党,所以成贞观之业;
姚元崇宋璟为党,所以致开元之化。
裴度无党,初为中人魏简、词臣元稹排之;
韦贯之无党、为张宿诬之。
每读唐史至此,未尝不慨然兴愤。
今布露真恳,足下以为狂瞽乎?
以为倜傥乎?
明公察之。
拜上。
将箴 北宋 · 田锡
 出处:全宋文卷九七、《咸平集》卷一三
圣人能御将,良将能御兵。
御得其道,则运筹料敌。
留侯运筹,知彼我胜败,如观掌上。
王剪攻于荆土,非六十万不足禦敌;
晋宣图于寿春,非三百日不足用兵。
其筹料本末,若是之审也。
然而有谋而迟缓者,将之病也;
有谋而心速者,将之病也。
故《军志》曰:「智而心怯,可窘也;
急而心速,可久也。
有骤胜则骄,不可不戒也;
有骤胜则怠,不可不备也」。
项梁败于定陶,骤胜而骄者也;
庸人败于临品,骤胜而怠者也。
能理其偏材,知其所病,戒其骄怠,是谓知与为将也。
伊尹、吕望,王者之将也;
郤谷、管仲,霸王之将也;
孙膑、吴起,战国之将也。
其材不同,同归于料敌;
其功不同,同归于用谋。
谋既素定,战无不克。
武侯以葛巾羽扇指麾三军,羊祜轻裘缓带总提万旅。
谢安知合淝之胜,对棋自若;
宋武知外水之宜,封函预言。
其何然哉?
盖所料无失,而当必捷者也。
虽云五帝有武备而无所用,是谓善师不阵者也;
汤武之举,是谓善阵不战者也;
桓文之举,是谓善战不败者也。
锡以为制理于未乱,即善师不阵者也;
制胜于未战,则善阵不战者也;
得机于一时,则善战不败者也。
又何必桓文之师,不及汤武之举乎?
汤武之举,不及五帝之有备乎?
韩信以尺书定燕,亦善师不战者也;
穆子以金城克鼓,亦善阵不战者也。
但务察机在目,料敌在心,自严将军之令,不受天子之诏,为将之道尽矣。
呜呼!
机者难得而易失,功者难成而易败,不可以图富贵而欲为将也,不可以爱威严而欲为将也。
有全材,受君之命可也;
无全材,辞君之命可也,不可以己之好尚,而欲陷民于锋刃。
三军之起,千里趋战;
一国奉战,万民陷阱。
况应机之速,破敌之急,血膏草野,尸拥流水,而将帅自以为功名,以为富贵,以为威严,以为便利,可不恻隐乎!
可不咨嗟乎!
况胜不可保,袁绍败于官渡;
众不可恃,马服挫于长平。
皆图功贪名之过,无辑乱爱民之心。
加有私忿谋逆者,有幸乱而叛者,如汉之黥布韩王,即私忿谋逆之人也;
晋之王敦、桓玄,即幸乱以叛之人也。
轻士卒之死命,为嗜欲之深志,可不为伤心哉!
且周之饥也,伐商而年丰;
卫之旱也,伐邢而降雨。
岂徒顺于人欲,抑亦合于天意,是谓天人合发,万变定机乎。
欲期将帅之臣,先本仁信之用,故作箴曰:
兵者凶器,战者危事。
国有外患,君先择帅。
受脤于庙,授钺于社。
凿门而出,建牙指敌。
一国所仰,三军以律。
茍非将材,必自败绩。
先以仁信,次以智勇。
勇则三军增气,智则谋虑必中。
则赏罚无党,仁则甘苦必共。
智未明,仁勇或亏。
难保强胜,必致倾危。
天之雷霆,惊物为威。
国之征讨,吊民为辞。
晋文伐原,以为机。
祖约法,以仁为机。
羊祜近吴,以礼为机。
韩信袭齐,以智为机。
吕蒙得羽,以恩为机。
合若符契,不差毫釐。
叛者伐之,服者舍之。
乱者平之,凶者戮之。
谲诈有时,不可常施。
残忍非仁,不可念兹。
茍违斯理,是奉其私。
真宗答诏五事咸平四年二月 北宋 · 陈彭年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国朝诸臣奏议》卷一四五、《东都事略》卷四四、《宋史》卷二八七《陈彭年传》、《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三四九页
臣准诏在朝文武百官举行转对,在外群臣各许上章奏事者,此陛下思纳昌言以安庶汇之意也。
臣虽至愚,切期塞诏,伏惟明睿少赐裁察。
今之践明庭献封事者,多述民间之常务,殊非邦国之远图,臣之所言,则异于是。
臣闻重华之世,伯禹叙其九功;
太甲之朝,伊尹陈其一德;
武王受命,访《洪范》之九畴;
成王嗣兴,制《周官》之六典。
咸同古道,以资化源
伏惟陛下嗣二圣之丕基,御千龄之大统,群臣进用,百姓阜安,诚当焕发洪猷,彰明盛德,增修制度,创立宪章,变霸俗于累朝,复王风于往古,使九夷其惠泽,万世仰其声名之日也。
夫事有虽小而可以建大功,理有虽近而可以为远计者,臣请言之,其事有五:一曰置谏官,二曰择法吏,三曰简格令,四曰省官员,五曰行公举
此五者实经世之要道,致治之坦涂也。
夫置谏诤之官,开献替之路,尧、舜、汤、武所共然也,何者?
以正直之臣,忠信之士,参立左右,专奉箴规,有事必言,有阙必谏,足以达四方之壅蔽,资圣主之聪明。
今虽有谏官,且无言责,或出居外任,或兼领馀司,常钳口以自安,少危言而替否,是同虚器,何补圣猷?
臣请依《六典》员数,置谏议大夫司谏正言,并选孤立无党,忠直不欺,言行相符,名实相称者为之,俱以才授,不以叙迁。
使其常立朝廷,专居谏署,入观朝政,出听舆词。
或作事失中,或出令未当,或迁举无状,或狱讼有冤,小则上章,大则廷诤。
然后陛下察其所言,可者从之,否者罢之。
岁终,以言事之多少,为课最之高卑,忠谠尽规者甄升,依阿固位者惩责。
自然人皆竭节,政必无邪,臣下不敢偷安,朝廷得以震肃矣。
又人命所系,在于法官,官或非才,人必无告。
古者按大狱,议大刑,虽本于法律,亦辅以经义。
故释之、定国之为廷尉,则无冤人;
张汤、赵禹之列九卿,乃名酷吏。
今国家重文学之选,轻刑法之司,故其属僚未得尽善。
用忠恕之道,则为旷官;
徇深刻之文,乃名奉法。
唯格律而是守,岂经义之能详?
若是,则囹圄何由空虚,鈇锧何由偃息?
臣请今后廷尉官属,咸委所司慎加铨择,不拘资叙,唯擢才能。
使其理一成之刑,务于平允,用三宥之法,志在哀矜。
无以爱憎舞文,无以高下希旨,自然民知耻格,时洽和平。
又法令者,国家之权衡,生民之衔辔,贵于简易,恶乎滋章,久用则民知适从,数变则人无所措。
近者陛下知制敕之频降,惧条科之太繁,旋奉圣谟,特令删定。
既经历之者皆是名臣,则措置之间固皆合理。
而诏书颁下,方及踰年,后敕施行,又将累百,或删去者重为条贯,或已有者更示申明,无益宪章,徒繁简牍。
且理遵画一,则吏无以欺民,令或频更,则人得以弄法,损益之际,岂不明哉。
古人有言:「利不十,不变法」。
诚为此也。
况先朝求理之心,陛下继明之志,诏令一出,夷夏同欢,纵少有于阙文,亦无妨于大体,岂烦改作,以致多门。
臣请今后有上封言事请变格法者,非有大益,无改旧章,庶使号令愈明,刑辟渐措。
又理世之端,审官为本,审官之道,用贤为先,不在具员,但期得俊。
故曰:「官不必备,惟其人」。
又曰:「省事不如省官」。
今国家州郡至广,官员太多,无益公方,空蠹国用,使有才者莫尽其力,不肖者得容其奸。
请以臣所亲经,證其利害。
臣前任苏州通判日,知州乔维岳疾病,独臣与判官崔端共事;
次任寿州通判日,知州乔维岳丧亡,支使甘鸿渐差出,独臣与推官文伟同官。
此时区分狱讼,行遣文书,皆得及期,亦无阙事。
即今苏州知州通判外,有职事官三员,寿州知州通判外,有职事官四员。
官既众,事益烦,增将吏之衙参,添簿书之拥滞。
又臣本州洵阳县计主户一千一百,有官三员,汉阴县计主户六百,有官二员,率皆人户彫疏,路岐荒僻,词讼绝少,租赋甚微,徒使安闲,固无勤绩。
臣每见支郡推官、军监判官,并名初等职事。
然有名虽支郡,而事倍藩方,额是军监,而务多州府,或当要路,或在边陲,其间支郡则有推官而阙判官,军监则有判官而无通判
监当钱谷,详断刑名,凡所责成,莫非繁剧,然其请受少于判司,劳逸不均,贤愚共见。
臣请特选明干朝臣,与诸路转运使相度管内州县,有公事简少,官属过多处,并量减省,以所减之俸,依司理司法参军例,添给初等职事。
则冗长之处既已减员,要用之官又各加俸,自然官无虚设,人皆竭诚,创此新规,益光至理。
又为邦之道,莫切于求贤,求贤之方,莫先于公举
然堤防不峻,则滥进之路兴;
宪网稍严,则明扬之典废。
期臻多士,在振宏纲。
臣请依唐朝故事,新授常参官朝谢日,并进状举官自代,各随所长,具言其状。
或以文学,或以吏能,或以强明,或以清白,务在摭实,不许饰词。
傥所谙知,无避亲党。
既经御览,即付宰司,俟至年终,具名条奏。
在外者委诸路转运,在京者委本司官长,更审其能,以验所举。
如荐扬既数,采听非虚,即与量才,各加进用。
其后或不修操行,故黩彝章,则举主依法科刑,以惩缪举。
或政绩殊异、课最有加,则举主随事旌酬,以褒进善。
赏罚既信,清浊自明。
盖采群议则人无以私,有常规则众皆知劝,清原正本,其在于兹。
臣又伏见唐太宗召公卿咨询理体,群臣多拘近俗,莫有远谋,独魏玄成请行王道。
文皇既从其议,果致太平,中华则外户不扃,四夷则重译来贡,艰难屡作,而缔搆益新。
岂非盛德在人,馀庆及后所致欤?
以陛下之德,跨越古先,诚宜鄙晋、魏而不谈,小高、光而独出,行清净神明之化,恢仁义慈俭之风,然后舞干戚以为甲兵,画衣冠以为刑辟,建明堂而朝万国,登岱宗而礼百神,则天下之民无声而应,海外之俗不召而来矣。
难进论 唐 · 李翰
 出处:全唐文卷四百三十一
宾有囊锦握兰。韬剑怀玉。
介然独立。默而无言。
主人怪而问之曰。仆观今之士君子。
所求速进。体必尽饰。
而足下望门若有疑。造庭若有惧。
隐文采。匿芬芳。
掩光辉。潜颖利。
此何谓也。岂有以哉。
客曰。夫顺时而动。
嘉会不可以智求。藏器于身。
知已不可以力致。有道足辅天地。
而不用于人。行足应神明。
而不信于俗。仆所以候宽和之色。
伺清宴之閒。愿因左右。
思待摈介。或没齿不遇。
岂直斯须之顷与。主人曰。
仆方运思量深。游精绝远。
巨蚌潜于溟海。剖而探其珠。
灵龟巢于嘉林。灼而访其兆。
而况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者乎。
蟋蟀候秋而吟。蜉蝣乘阴而出。
岂借援于左右。求容于摈介哉。
而足下牵流议于俗。忽常道之要。
岂安彼诡随。昧而不察兹理。
将有所感激。愤而为此言者乎。
客曰。主人可谓知其一未知其二。
夫察言观行。下之所以上达。
言有邪正。百虑纠纷。
行有是非。万变舛错。
忧虞不可以一径验。悔吝不可以一理徵。
士固有上不援。下无党
礼义以为干橹。忠信以为甲冑。
见利不亏其分。见害不更其守。
仗必然之画。耻干节而进。
复有从俗浮沈。与物厚薄。
洁其衣服。矜其车徒。
俯仰权贵之门。逶迤富利之室。
人玩其饰。孰察其心。
然则矩步规行。不如由径之速达。
一辞三让。不如苟合之易亲。
据邀乘邪。是有先鸣之势。
难进易退。但积后时之悲。
此主人所宜察者一也。士固有履敦懿。
佩礼文。渐渍德教之泉。
栖息道素之域。然而委身草莽。
沈迹蓬茨。位末名卑。
誉不闻于左右。含光蓄锐。
价不动于当时。虽折节求容。
毁誉取合。行衰于寡党。
才蔽于世人。复有养交钓名之徒。
勋馀戚裔之位。历元阙。
排朱门。燕翼凤翔。
乞言邹枚之口。虎皮羊质。
假论崔马之谭。而悠悠者莫不望景星奔。
藉响风靡。夫向声背实。
人之常情。索隐探微。
代所希及。田父获玉。
惊辉庑之晖。灵蛇献珠。
贻按剑之怒。然则遵古人懿业。
类刍狗之已陈。道先王法言。
比屠龙而莫用。此主人所宜察者二也。
士固有聚精会神。尽智毕议。
谋于未兆。虑于未形。
探元妙之源。养浩然之气
冥立偫情之表。独与大道为邻。
复有骋变效奇。□谈诡论。
文彫琢之辨。纵炜煜之词。
不思作则垂训。期于动听骇目。
夫繁声夺雅。令色惑真。
绠短不可以汲深。楮小不可以怀大。
曲弥高而和寡。技逾下而赏多。
此主人之所宜察者三也。士有作矜庄之色。
厉耿介之辞。披苦怀。
扬愤思。悉精锐。
贡中诚。矫枉推直。
深言切详。宏其体防。
剪其淫侈。复有事无可否。
顺之如流。言无是非。
应之如响。博访远引。
不综成败之几。虚美饰非。
但以苟容为度。夫吉人之辞寡。
躁人之辞多。颂德纪功。
易以藻饰。闲邪介疾。
或犯忌讳。逆耳之谈。
容之者少。利口之说。
悦之者多。然则辩佞进而登庸。
忠謇退而获戾。此主人之所宜察者四也。
士固有怀经济之略。蕴弼谐之才。
而拟非其伦。履失其位。
皆屑屑聚论者。腾喧咋之辞。
连袂并驱者。效趋走之技。
龙骥捕鼠。非所骋其逸足。
牛鼎烹鸡。岂复殊于常器。
然则含章秀发。秘思混而不分。
默识元通。幽旨隐而莫启。
此主人之所宜察者五也。士固有当理之言。
由方以进。而关梁非所。
凿枘异宜。或以小人所长。
乘于君子所短。或以已所未达。
不信人所能然。则道源蔽而不通。
心境旷而不接。辨虽博万物。
不能释其疑辞。智虽络天地。
不能效其长策。故语曰。
谁能为之。孰令听之。
此主人之所宜察者六也。且夫春
秋收其实。春树棘茨。
夏蒙其刺。生实未成。
同为后土所生。俱沐阳和之施。
不殖不艺。终岁阙甘旨之丰。
不芟不耘。毫末成寻拱之患。
亮明才智之士。匡时尊主之臣。
可不熟计其吉凶。深究其得失乎。
而或安于近禁。玩于浮名。
忘至理而悦侈言。贵辨伪而恶切直。
外恃位以陵物。内自负而轻士。
譬犹废东作而待岁。驰北辕而适越。
是以宏奖之意未尝异。取舍之要未尝同。
徒有好贤之名。终无用贤之实。
亦良可悲矣。安在其进乎。
主人曰。若然者。
行不必达。言不必扬。
贤人沉抑以为常。良士无登进之理。
将何以革此毙而求其通乎。宾曰。
何为其然也。夫扬振风以扇物。
清浊必效其响。悬明镜以鉴形。
美恶无隐其象。苟能坦其量。
清其心。先公而后私。
舍名而责实。得意而忘象。
远佞而纳忠。则君子可知。
不仁者远。于是循夷途以招绝迹。
总修林以刈翘楚。则何才不举。
何艺不扬。是知行藏有宜。
取舍有分。为仁由已。
虽幽而自芳。子苟好之。
珠玉无胫而自至。审此要也。
夫何问焉。主人矍然。
谢宾而退。斋居三日。
罢钟鼓。远宴私。
执谦下之心。去骄伐之色。
梦想正士。饥渴直言。
然后备礼延宾。升堂而访焉。
言行计从。于是家安而国治矣。
宰辅部实党篇序 北宋 · 夏竦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永乐大典》卷二一八八八
君子无党,先圣之格言;
和臣不忠,往哲之明戒。
况夫秉钧岩庙之上,高议槐鼎之司,股肱大君,师表多士,固宜总釐百揆,经济远图,以启沃为忧,以裁成为任。
岂有庸回蒐慝,毁信废忠,明附宠臣,实任私党,或交通于巷职,或缔结于近亲,务固宠荣,广布心腹,上则蔽亏于王政,下则毒痛于生民?
宜乎阅实典刑,以谢天下焉。
雪谤书 北宋 · 释仁岳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
十月二十七日,门人仁岳谨东向百拜,奉书于四明本讲法智大师函丈:今年春三月,于武林天竺寺脩《十谏书》,命仆夫驰达座右,请改新《妙宗钞》误说三身之文也。
寻遭母忧,牵复乡曲。
行李既旷,执讯斯阙。
钦伫慈旨,若渴人之望浆矣。
秋九月再至钱唐,正值大师遣介送《解谤书》遍布诸处天台学校。
尝得法因阇梨示及一本,于是馨炉启纸,摄虑伏读。
乃谓《十谏》之义,成乎二谤之愆。
于戏!
《汉书》云「忠谏谓之诽谤」,昔闻其言,今见其事矣。
窃以法性之宗,肇承于龙树;
山门之教,广演于荆溪
既孙谋而是贻,故旧章而可率。
再详《解谤》,似戾祖宗。
虽烦诋斥之辞,难徇泣从之义。
然念夫论佛法,何局人情。
否臧止在于一时,利病动延于百世。
矧复《僧传》所载义解之流,虽师资以相承,亦诤论而无爽。
故什公反启于磬达,僧旻勍敌于次师,盖顺理之有归,岂抑心之为罪。
仁岳性虽不敏,事致反常,退席遐方,已类糟糠之辈;
封函丈室,更陈药石之言。
所示《解谤》,抑前《十谏》有增、减二谤,谓以《观经》顿观所显之相为生身,《法华》开权第一之身为劣应,此减谤也。
以《华严》兼别之质,尊胜纯圆;
以二酥对带之容,特超绝妙,此增谤也。
今恐大师错用权实二法,定判胜劣二身,是则别教无尊特之名,圆教无生身之相,一家教观,无此准绳。
且《法华》开权,劣应宛尔,何减谤之有乎?
《华严》兼别,胜报巍然,何增谤之有乎?
今致书以雪之,请用诸祖格义而为證明,则雪谤之辞有所达矣。
恭惟悯恤,无倦披详(《解书》甚广,大率不出五义:一谓《法华》开权显实,即劣应为尊特;二谓弥陀八万相好,是他受用报身;三谓圆教外凡,依业识见佛;四谓安养生身,是丈六像;五谓法身有相。以此五义,翻前《十谏》,成乎二谤。今略取五义书之于前,次广据诸文雪之于后。)
《解谤》引《妙经玄义》云:「今经体者,体化他权实,即自行权实。
如垢衣内身、实璎珞长者,此乃决了声闻法,是诸经之王。
开粗即妙,妙外无粗,是故得云璎珞长者」。
《净名疏》云:「若说《法华》,但现尊胜」。
又云:「集国王大臣,定父子天性,即是《法华》现尊特身,为诸声闻授记时也(下文云《法华文句》、《摩诃止观》以三十二相皆称相海,相既称海,即是尊特。又云《金光明》及《萨遮经》所说佛相并不现大,皆是尊特。)」。
雪云:夫以三身明权实开显者,须辨权实之法,方了开显之相。
且尊特之与劣应,乃一家所立十权实中体用之权也。
体谓实相,理体无有分别;
用谓诸法,事用差降不同。
今法身并自受用报即体也,尊特及生身即用也。
然此权用,不越十界十如之法。
若《华严》璎珞,即佛界之报也。
若《法华》弊衣,即人界之报也(《大论》云「转轮圣王亦有三十二相」,故知此身但是示同人中贵极之相耳。)
《法华》已前,藏通三乘,皆谓弊衣之身,由见思惑业所生。
若破见思,终归灰灭,此即施于化他权也。
来至《法华》,三乘之人皆知此身从法身理体起。
生身事用,虽有唱灭,而化化无穷,此即开化他之权,即为自行权也。
若就开权显实为论者,权即实,故生即法报,相相泯亡。
实即权,故法报即生,弊服宛尔。
非谓开化他权为自行权后即劣为胜,亦非开权显实之后即劣为胜。
良以权用是差别之事,而胜而劣;
实体是无差之理,非胜非劣。
故《十谏书》云生身即法,不即尊特,其有旨哉。
然则三千妙假,如天珠网,互相映入,亦是相即之义。
但以参而不杂,终自炳然,不可谓诸法互具,便乃呼东为西,召南为北。
若《妙经玄义》云:「垢衣内身,实是璎珞长者」。
此开灵山垢衣内身,实是寂场璎珞内身。
如《妙经文句》云「衣璎有异,人祇是一」,非谓《法华》开权之后不著弊衣。
若如《解谤》所会,才言开权,便须脱弊,是则《法华》绝灭老比丘相,世间常相如何解耶?
又《净名疏》云「若说《法华》,但现尊胜」者,此示《法华》有现胜之相也,非指老相便为胜身。
文云「但现」者,以疏中一往明《华严》已来,现胜身说大法,现劣身说小法,相对而辨。
《法华》既是但说无上道,故云「但现尊胜」,非谓灵山全不现劣,但开权之后,无执劣之情耳。
故彼疏下文料简《法华》亦有劣身而说胜法,如观世音以种种形游诸国土,说大乘法,况如来等。
又《妙乐》中明示《法华》佛及弟子身俱是劣,莫不荆溪有减谤之愆耶?
故知胜劣须约身相而分,不从教部而判。
又若谓《法华》无现胜之文,以验智者但指释迦入塔之身便为尊特者,此必不可,以南岳师正破古人指塔内身为尊特也。
今谓《法华·序品》佛放眉间白毫相光,即现胜之相也。
而云照东方万八千土者,且约诸土五时施化同者言之,其实十方靡不周遍。
又《妙音品》放大人相,肉髻光明,岂非现胜耶?
又《信解品》譬喻之意,以长者至宅内,集国王大臣,定父子之时,必复威德之容,岂仍尘坌之状,智者指此为现尊特也。
况复《净名疏》云:「凡四度现尊贵者(《华严》、《方等》、《般若》、《法华》。),璎珞严身皆譬释迦胜应尊特之身,光明色像无量无边,悉表欲说实相法身」。
疏文。
请观「表」之一字,足以自鉴。
若《法华》即劣是胜,不现尊贵,将何以表说实相法身耶?
文旨烂然,于何不见。
又云《法华文句》及《摩诃止观》以三十二相皆称相海,相既称海,便是尊特,是义不然。
斯乃指释迦应身即法,法体周遍,喻之以海。
自有尊特报身及弥陀应身,皆是法体,称相海。
海虽一等,相有三品。
应知尊特相海非但法体周遍,相用亦遍。
盖由此身本是实报土中法性之身,身既称性,性无分齐,身亦复然。
若弥陀相海及释迦相海,并是同居土中应空之身。
土既隔别不融,身亦分齐有量。
身虽有量,圆人体之,无非即性,皆可喻海。
若以《金錍》二遍收之,尊特相海宽广遍也,生身相海即狭遍也。
以二遍,故俱得称海;
以宽狭,故优降天殊。
又谓《金光明》及《萨遮经》所说佛身并不现大,皆是尊特者,不亦隐乎。
《金光明》云:「身放大光,普照十方无量国土」。
又云「佛光巍巍,明燄炽盛,悉能隐蔽无量日月」。
岂不现大耶?
若云此是光明无量,不言色像无量者,且卢舍那此翻光明遍照,今正说光明遍照,故知即是尊特之相也。
况智者显示大相小相,巍巍堂堂,不同常身、常、常相,即尊特佛。
何得反用三常之相,为高累重明之貌乎?
又《萨遮经》中广说如来现大胜妙希有之相,譬如须弥,出大海水。
又尼乾子,为严炽王。
以三十二相功德比校大人相功德,百千万亿增倍不同,何曾劣应便是尊特?
仁岳常以昧识,再研诸文,尊特之相,不出二种。
一者法性身佛,华藏尘相。
此相元是实报土身,若赴机缘,亦应下之二土。
二者生身,现起尊特之相。
即于三十二相之上随现一相,无有分齐。
如应持不穷其顶(《密迹经》云:「应持欲量佛身,即自变形,高三百三十万里。复见佛身高五百四十三万兆垓二亿里,乃至上方百亿河沙世界,永不得见释尊之顶。」),目连不穷其声(《大论》云:「佛念目连,欲试清净音场,吾今欲现。时目连承佛力去,至西方界分九十九河沙佛土明王佛所,彼佛告云:仁者不宜试佛声远近。假使过于河沙劫行,亦不能知。」)
《法华》中释迦放光,皆此相也。
此相唯在同居土现,不通上之二土。
以方便实报,无有异质,若生其土,必见华藏尘相。
但方便土人,见有障碍,实报土人,见无障碍,虽有二种,莫不皆是显现,无分齐相。
实无不现,称曰尊特。
请大师取圣言以證之,去人情以思之。
傥有旨归,愿无轻毁。
《解谤》云:汝立生身被藏通之机,尊特身被别圆之机,此际宁知真中感应?
若知圆机禀于圆教,是中道感应,何故谤今《观经》所显之佛定是生身?
下/(文明八万相好,是他受用报身。)雪云:《三身寿量解》中立生身正为藏通之机者,盖取长者著弊,诱引穷子之义也。
尊特正为别圆之机者,乃取璎珞长者对臣佐吏民之义也。
此且一往,分对四教,非执大乘不睹生身,小乘不见尊特故。
著正为之言,非无所以。
若据《解谤》之意,但是中道感应,则无生身之名,皆受尊特之称。
《净名疏》云「劣身说胜法」,如何消会耶?
况复《寿量解》中显云「今据弥陀生身,判为有量。
其实大机所解,其寿无量」,岂非中道感应耶?
须知圆教能应之佛,自有生身,所被之机,亦有生身。
佛生身者,如《法华》中诸菩萨等问讯释迦少病少恼,岂非生身耶?
故《大论》释宝积如来问讯释迦「少病少恼」,云:「佛人中受生,同人法寒热,生死与人等,故应如人法问讯也」。
所被之机有生身者,如《妙经玄义》云「迹门开权显实,生身菩萨得五妙益」。
又如《金光明》中十地菩萨有虎狼等怖,岂非生身耶?
所立《观经》佛身为生身者,盖是妙观所托之境,非谓观成,独显生身。
况《十谏书》中明说圆人托彼生身,修于三观,显于三身,空即报也,假即应也,中即法也。
又云假观之中有二不同,或有且见八万相好,或复更见藏尘相好。
此等明文,岂是谤今《观经》所显之佛定是生身耶?
加诬太甚,抚臆难甘。
今问大师:既立《观经》杂观中池上丈六之像,为彼土生身,若圆人修此观时,还是观生身否?
若是若非,二俱有妨。
若谓圆人观乎生身即是尊特者,此盖未穷生身入灭,尊特不入灭之相也。
何哉?
生身乃是应同居世间分段色质,入灭之际,则有舍利起塔之事。
尊特既是界外法性身佛所有身相,犹如影像,机生即生,机灭即灭,则无舍利起塔之事。
若言生身即是尊特,必须以粗身为细质,以短寿为长龄,固不应有舍利等事。
双林焚燎,无圆人耶?
当知生身四教俱有,但随大小,机见不同。
小谓入灭,身伦太虚;
大谓入灭,应遍尘刹。
又若谓弥陀生身止可丈六八尺,岂有生身高六十万亿那由他由旬者,斯盖睹醯鸡而不信海鹏,见萤火而斥无龙烛。
今试以十义伸之,庶免净土生身屈同丈六。
一者约相好伸之。
以智者定指八万相好虽在弥陀,若尊特相好佛佛皆有,何独弥陀!
故知此是同居胜应生身之相。
若言彼土别有生身三十二相,此八万相是现起者,此土释迦何不现之?
二者约光明伸之。
《无量寿经》云:「彼佛光明,最尊第一;
诸佛光明,所不能及。
或照百佛世界,乃至十方河沙佛刹,或有佛光照于七尺,或一由旬,乃至照一佛刹。
是故无量寿佛,号无量光」。
经文岂非以生身光明而为比校?
岂可尊特而有优劣耶?
此与《观经》中说光明遍照十方世界相去几何?
若谓生身丈六八尺,祇合常光一寻而已,不应号无量光佛也。
三者约寿量伸之。
释迦丈六身者,盖出秽土减劫、人寿百岁之时。
是故身量斯短。
若弥勒佛时,人寿八万岁,故佛身千尺。
是知寿量若长,身量必大。
况极乐世界日月甚长,如《华严》中说娑婆一劫,止为极乐世界一日一夜。
如是劫寿,人天莫数,岂可身长丈尺而已。
四者约位次伸之。
《大论》明尊特身佛非地前所见,又《唯识论》明他受用报佛居纯净土,为十地菩萨说法;
化身佛居净秽土,为未登地菩萨说法。
智者判上辈往生是道种性位,生彼即见众相具足。
既于地前具足而见,验知正是净土化身。
五者约华座伸之。
《观经》说彼佛华座,座上宝幢如百千万亿须弥山。
结云此华座是本法藏比丘愿力所成。
法藏本愿,正取同居净土庄严之相,故《大论》云阿弥陀佛先世时作法藏比丘,佛导至十方清净国土,令选择净妙之国,以目庄严。
当知华座祇是同居依报之相,座既高广,身岂卑小耶?
六者约菩萨伸之。
睹经说观音势至身长八十万亿那由他由旬,今问此身为生身耶,为尊特耶?
若生身者,菩萨既是生身,弥陀岂是尊特?
若尊特者,且《解谤》中定尊特身须是上三品人方得见之,中三品人止见池上丈六之像。
若如是,则何故经说下三品人莲华敷时,见观世音及大势至耶?
岂可中品见劣,下品见胜耶?
又莫是下品所见亦是丈六观音、八尺势至耶?
应知九品所谈见佛菩萨,皆是前文三圣观相所立。
中品见丈六像者,文无所凭,焉敢信受。
七者约诸佛净土身伸之。
《大论》明佛记诸比丘当生阿閦世界,大众咸欲见诸世界清净庄严,故佛于十方面各现千佛世界。
尔时四众见诸佛身大于须弥山等。
岂非诸佛净土生身俱大?
况弥陀净土,十方诸佛,出广长舌殷勤称赞,何故屈彼生身令小?
八者约《观经疏》伸之。
疏释无量寿题云「阿弥陀佛是有量之无量」,岂不直指经中山毫海目之身耶?
岂可自指池上丈六像耶?
况复若依《解谤》,所见池上之身,亦是无量之无量,以谓圆人所观皆是尊特故。
若其然者,有量之无量自指《小弥陀经》及《鼓音王经》,须取彼,足成三身。
智者之意断不如是。
九者约《十疑论》伸之。
彼论正说得生同居净土之相,以破禅人不生之疑。
但言弥陀有八万相好,曾无丈六八尺之文。
论云缘弥陀佛若法身,若报身等(报兼自他,故著「等」字。),金色光明,八万四千相好,八万四千光明,常照法界,摄取念佛众生。
《解谤》中将金色光明等便为报身,良恐未可。
若尔,则智者但教行人缘法报二身,不缘同居应化之相。
三身残缺,圆观如何?
十者约《辅行》伸之。
彼云《观》亦通佛收,盖以此土通教佛身有时亦现高大之相。
故《大论》引《密迹》云:「一切人天见佛色量,或十里乃至百亿里」。
《辅行》定为通佛身也。
所以然者,由别圆佛身现无分齐,不可以里数量之,以得法性明镜身故。
性无边,故身亦无边。
若通教佛身,但是作意神通化用,虽现高大,终有分齐。
弥陀色身既有那由他数,故《辅行》云《观》亦通佛收。
斯乃用此土通佛格彼土生身,非谓《观》属于通教。
但此土既秽,乘机则现;
彼土既净,常身乃尔。
如上十义,證据昭然,固非抑理顺情,据曲翳直。
愿以净土为意,谛而思之,则知谤佛不在《谏书》矣。
原夫山门学者自昔已来多谓弥陀八万相好报身者,其有由也。
慈恩基法师作如是说,故彼云弥陀眼如四大海,毫若五须弥,即《法华》常在灵山及馀住处他受用身也。
又谓此身是初地菩萨所见,非地前凡夫能见。
又以安养净土而为报土,于是广说报土难往,兜率易生。
此与天台所谈身土大义相及。
今家旧学,多杂他宗,人到于今,披拣未精,金沙尚混。
仁岳祥符末年睹钱唐圆法师《刊正记》文,亦指山毫海目于地住所见之相,且与一家所说报相不同。
稽疑在怀,若多歧之亡羊矣。
旋历数载,博考诸文,因见龙树云「生身佛寿则有量,法身佛寿则无量(《大论》云法性身佛,光明无边,色像无边。尊特之身犹如虚空,为法性身菩萨说法耳。)」。
又智者云「释迦化缘短,故生身是有量;
弥陀化道长,故生身是无量」。
验知《刊正》误以生身无量,为法身无量也。
大师既同圆师所解,故入室而谏之,以至犯颜,终成退席。
嗟乎!
诸祖之微言未绝,三身之大义何乖。
虽泣血以无从,亦抽毫而有在。
大师不信,四方岂无青眼之人乎!
《解谤》云:若中道感应名尊特者,名多在佛。
若九界差别之形,未必显立尊特之号。
虽不立名,非无其义。
如《华严》明十身舍那,其业报身岂不收于猿猴鹿马。
此乃《起信》随所示现,即无分齐相(下文据《起信》云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见,知彼色相离于分齐。意谓此是圆人顿伏五住,即依业识,得见尊特。不许别圆地住已前依事识见佛。)
雪云:《妙乐记》明《华严》十身有通有别,彼通云身,故云十身舍那也。
别释如来,故不应云业报佛国土佛等。
今谓卢舍那,一翻「净满」,此则通取妙觉所證十种之身,皆悉清净,无馀染著,是故经云「十身舍那」也。
又卢舍那,一翻「光明遍照」,此则唯取光明无边,色像无边之身,名为舍那。
是故《记》云「别释如来」也。
今论尊特者,正取光明色像无边之身,何得以通而滥于别?
若以猿猴鹿马皆称尊特者,《记》主何故不得云「业报佛」耶?
莫是荆溪不解即义耶?
又将《起信》随所示现即无分齐,便为现猿猴鹿马皆无分齐者,深不可也,以论中正示十解菩萨所见报土庄严之相耳。
前明报身,则云「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
次明报土,即云「所住依果亦复无量,种种庄严,随所示现,即无分齐」。
岂不以实报土中胜妙五尘为示现庄严之相乎?
安用猿猴鹿马而为庄严?
又若《起信》云:「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见」。
知彼色相,离于分齐,便谓此是圆人顿伏五住,即依业识得见尊特者,且深信真如,少分而见者,岂非下文信成就菩萨少分见法身之义耶?
此菩萨能现八相,即圆教初发心住也,何得认为圆教外凡之人耶?
贤首疏明判业识见佛,是十解已去菩萨,与下文八相菩萨不殊。
安得固违自立?
故《十谏书》云:「别圆地住已前,依事识见佛。
虽知诸法从真如而生,由业识而现,其如无明未破,犹有随事分别」。
《解谤书》云:「事识乃是见思熏起,故别初住见惑断,故事识甚微」。
以见惑如四十里水,思惑祇是一滴水故。
所以论中从初发意,即依业识见佛身相,离乎分齐。
若其业识,自是无明熏起。
论说分明,何得谤云「无明未破,犹有事识,既违智者,复背马鸣,都是妄语(《解》书)」?
且《起信》云:「粗中之粗,凡夫境界;
粗中之细,及细中之粗,菩萨境界;
细中之细,是佛境界」。
今问粗中之细岂非事识乎?
别圆菩萨断见思后,粗中之细正当其境,故知地住已前犹依事识。
论云:凡夫二乘依事识见应身者,且就粗中之粗,一往言之,非谓菩萨断见思后永无事识。
况复别教初住,粗中之粗,断犹未了,那依业识,便见报身?
抑又圆教外凡,见思全在,大师亦云依业识见报,何超忽之甚耶?
知事识是六粗之总名,业识是三细之别号。
于三细中,业识最细。
若未破无明,此识未当其境。
是故地住已前犹依事识,合见应身。
他住已上,既依业识,合见报身。
故《涅槃》云:「凡夫二乘,见佛寿量犹如冬日;
菩萨所见,犹如春日;
唯佛见佛,寿命无量,犹如夏日」。
智者释云:「凡夫博地翳障朦胧,藏通二乘,虽断四住,不见中道。
若舍分段受法性身,未破无明,彼土所奉,犹是胜应。
当知二乘祇见冬日,若诸菩萨未登地住,所见同前(《法华文句》。)」。
请以此文详彼《起信》事业二识见佛,位次洞然。
可了诸文有,为地前菩萨现报身者,斯乃加被令见,非是亲證能见。
通教受接攸同,须据的文,用消众说。
所言既违智者,复背马鸣,都是妄语者,驷不及也。
《解谤》云:《般舟经》说三十二相,《观经》说丈六像,《大本》浴池广四万八千里,《小本》莲华大如车轮,《鼓音王经》说城十千由旬,此等皆说安养依正,虽净虽胜,但与娑婆分五浊轻重而已。
岂比此专明顿观,所显法身尊特身量相好,迥拔非常?
若以智者教观为规,则此纯圆,《华严》兼别。
纯杂不同,胜劣可见(下文据《华严》有初成正觉之言,定藏尘相好须是分段生灭之身。)
雪云:《般舟》令观三十二相者,正被初机耳。
以凡夫心想羸劣,不能称彼八万相海,观乎佛身。
弥陀既有随机化现之身,于是《般舟》令观此相。
况《观经》明说阿弥陀佛身量无边,非是凡夫心力所及(此对凡夫心力,谓之无边,其实有边。亦如无量,其实有量。)
又云神通如意,于十方国变现自在,或现小身,丈六八尺。
又云若欲志心生西方者,先当观于丈六之像。
经既云像,验非彼土真实色身。
应知九品中说此土行者临命终时,遣化佛化观音化大势至,来迎此人,皆由初心未堪见大。
若生彼国,报法既转,复于莲华之中闻法受益,华开睹相,必是真身。
然下三品人及中品下生止云得见观音势至,洎中品中生及上三品人方云见佛。
是则八万相海,实难利见。
其犹天子之与冢宰冢宰易亲,天子难亲。
当知《观经》有日冰等观,接引初心,复有丈六之像令先观想,是故真佛高位可观。
《般舟经》中别无方便,直令观佛,傥唯胜相,则曷被初心?
故知三十二相即是弥陀变现之身,丈六之像,悉檀被物,其理必然。
又以《大本》浴池乃至《鼓音王》城用验彼佛身量非大者,安用细事而妨大途?
借使生身丈六而已,何假浴池广四万八千里乎?
斯是戏论,诚宜置之。
又《鼓音王经》说弥陀有母,名殊胜妙颜。
又有调达天魔等事。
此与《往生论》云彼国无有女人之名及《十疑论》云彼国无有魔邪之事,如何相反耶?
圆法师定《鼓音王》所说同《大论》云阿弥陀佛亦有不严净国土,如释迦佛国,此见甚善。
《妙宗钞》谓弥陀净土为惯习小机,说苦空无常法,故现于生身。
人所见,随现大小,无非尊特。
今问小机所见为化他权,为自行权?
若化他权者,则有隐实施权之义,何故《净名》记云彼土虽说小法,义亦唯大?
若自行权者,正同人所见,随现大小,无非尊特,何名生身耶?
又《妙宗》云人不以身大相多方为尊特,祇就不空妙观见耳。
今来何故又立顿所显,须是身量相好,迥拔非常耶?
《般舟》岂非顿,何故但显三十二相耶?
又《妙宗》云观生身显藏尘相,此乃通人被别接,全非顿教始终圆观
且《般舟》三十二相及《观》丈六之像,莫不观生身显藏尘相耶?
若尔,则二经所说并是通教。
若谓顿所见即是尊特者,且《解谤》又立圆教五品,顿伏五住,方见尊特,岂可池上之像不被初心,《般舟》之身非关始行耶?
须知顿观生身不疑,生身虽应相不同,顿乃法体无别。
又云若以智者教为规,则《观》纯,《华严》兼别。
纯杂不同,胜劣可见者,是何义欤?
且《华严》兼别,岂可以舍那为劣应乎?
《观》纯,岂可以生身为尊特乎?
应知《华严》别教所见尊特与不殊,但别教谓之修成,圆教谓之性具。
此乃教有权实,非干佛有胜劣。
《观》圆教虽纯一,身岂混同
无谓身胜故法胜,身劣故法劣。
法有兼独之义,身无纯杂之容。
增减之愆,不当斯责。
又以《华严》有初成正觉之言,便谓藏尘相好,须是分段生灭身者,此诚屈彼之甚也。
释迦分段之身,则有八斛舍利,未审藏尘相海有若干斛舍利耶?
《妙乐》云:「胜应之上,虽云生身,义同于法」。
斯指《华严》所说摩耶所生义同《大论》法性身佛,此身本是界外二土之身,虽现八相,而一一相中皆具八相。
是则生非定生,灭非定灭。
若有机感,则说《华严》尽未来际。
《法华》云:「常在灵鹫,即此身焉」。
故智者释「常在灵鹫」,谓实报土也。
及馀诸住处,谓有馀土也。
土既法性,身岂分段乎?
当知诸所谈前佛入灭,次佛补处,皆约分段生身而论。
故《法华》中授诸声闻八相记莂,皆是生身。
身子作佛,三十二相(《大论》中凡有数处说三十二相是生身佛。)灭度之后,舍利流布次坚满补处,非生身耶?
《观音授记》云:「阿弥陀佛寿命无量,百千万亿劫」。
当有终极灭度之后,观音菩萨次当补处,明相出时,于七宝菩提树下,成等正觉,号普光功德山王,国名众宝,阿弥陀佛国十倍。
此等事相,岂约法性身上论补处哉?
《妙宗》本立《观》八万相好便为尊特法性身佛,《解谤》却立《华严》藏尘相好须是分段生灭之身。
作是解者,莫不增《观》而减《华严》乎?
此说定非,举众所疑。
《解谤》云:荆溪释微妙净法身具相三十二,类同《华严》一一相好与虚空等。
又《止观》解此文云:一一相好,皆是实相法界,具足无减。
身不尊崇,那言具足;
相非尊胜,不称无减(又若云生身即法,不即尊特,与而论之,幻有即空,夺而为论,外道断见。)
雪云:《华严》尊特、《法华》生身,虽现相好多少不同,莫不即是实相法界,具足无减,与虚空等。
若得《金錍》二遍之意,终不将少为多,以劣为胜。
前文已辨,今更喻之。
如大小波,湿体不异,同以波为湿体,则大小互融;
同以湿体为波,则大小各别。
二波常异,一体常同。
法身如湿体也,尊特如大波也,生身如小波也。
虽三而一,一不为合;
虽一而三,三不为散。
顺大师之意,祇合但取小波为喻。
如《解谤》云:「即一论三者,祇圆光一寻,三十二相,如来妙力,为三藏机,示有分齐,名为生身。
祇三十二相,如来妙力,为通入别机,示无分齐,名为尊特。
祇三十二相,如来妙力,为圆教机,示一一相,即是本性所具法门,名为法身(《解》书。)」。
今问:既以三十二相不用现大,即一论三者,还可以藏尘相不用现小,即一论三否?
若然者,必须云祇藏尘相,如来妙力,为三藏机,示有分齐,名为生身等。
若不然者,则尊特身但即法身,不即劣应。
如何说实相法界具足无减耶?
又如何就法身上说即一论三耶?
是知祇以三十二相,圆光一寻,不用现相令遍,又不许约性论遍,但云如来妙力,示无分齐者,无乃太妙乎?
《大论》云三十二相,是声闻法中小相,非摩诃衍中大相。
故知大相,须指藏尘。
小相唯有百福所严,大相由三智所显。
又复应知若修三智,非祇显尊特,亦能现劣应。
乃由果成,等彼百界,方能称性,施设万端。
故《止观》明别圆道品是修相法,若證中道,靡所不现。
又云中道明镜,本无诸相,无相而相者,妍丑由彼,多少任缘。
故知如来身密应现,胜劣须分,非谓三身祇是三十二相。
又云生身即法,不即尊特。
与而论之,幻有即空;
夺而为论,外道断见者,意谓法身须是有相。
若有相者即是尊特,若无相者便同小空,及以断见,此盖大师所解三身皆是有相。
如三十二相,本是应身;
不用现大,又是报身;
不须无相,亦是法身。
三身不分,一性何在?
今谓法身定无相(自受用同。),应身定有相(他受用同。),若其相即俱,相俱无相,又若据性德三身而论,斯则法身具应身之性。
良由法具,方有应身,非谓法性已有应相。
如摩尼珠具雨宝之性,性若不具,焉能雨乎?
非谓珠中,已有宝物。
若执此者,无有是处。
《灵味小亮》云:「生死之中,本有真神佛体,万德咸具而为烦恼所覆。
若能断惑,佛体自现」。
章安引古破云:「若言众生身中已有佛果,此则因中有果,食中有粪、童女有儿等」。
当知性德应身,尚无有相,况法身者乎?
经云「微妙净法身真相三十二」者,此叹全性起修,即法之应也。
若一向叹法如《华严经》云「如来非以相为体,但是无相寂灭法」。
若斥法身无相,便同小空者,非其义也。
且小乘偏空,犹如太虚,无现像之分。
大乘实理,犹如明镜,具现像之性。
所以法即应,故全无形而现形;
应即法,故举诸相而无相。
《妙宗》释「佛本无身无寿无量」云:「但无有相随情之三,非无性具微妙身等」。
是故真佛究竟一切净秽法门。
若一向无,何异小乘所證真理?
以此验知,大师实谓法身有相,盖言法身但无随情染碍之相,非无随智清净之相。
今问真佛微妙之身,秽之法,此与应佛为同,为异?
若同,何分真应?
若异,宁有净秽?
况智者显示法身非色质,非心智,强指法性为身,不迁不变为寿,法界虚空为量,安得谓真佛以一切净秽法门为身寿量乎?
遍寻山门诸祖教迹,莫不皆说法身无相。
龙树云:「诸佛法身,非阴入界若干种色」。
南岳云:「法身非染非净,非圣非凡,圆融平等,不可名目」。
智者云:「法身非色像身,非法门身」。
又云:「法身虚寂,岂有形声心识之可见闻知乎」。
章安云:「法身非色非声,非因非果」。
荆溪云:「若唯法身,应无垂世」。
此等诸说,莫是小乘真理乎?
外道断见乎?
故知法身是中道第一义谛,尚无真空之理,宁有净秽之法。
凡曰有相,皆是应身,此依众生变心所见。
变心若尽,应身亦亡。
故诸佛法身,无有彼此色相,迭相见矣。
仁岳顷年听次,常立法身无相,群学以为谬说,反谓不知理具之义。
后还江吴,谒诸讲肆,颇有击其节者。
又近读《高僧传》云:「生法师尝著《法身无色论》笼罩旧说,妙有渊旨。
而守文之徒,多生嫌嫉,与夺之声,纷然竞起」。
生公之论,盖天真也;
今之所议,盖祖述也。
天真由慧性所发,祖述以圣言为凭。
彼慧性而可嫉,此圣言而难夺。
昨《十谏书》未敢委陈,既谓兴谤,故兹分雪云耳。
已上五节,聊举大纲,虽《解书》有四十馀纸,分章为二十段,总摄要义,岂逾前文。
所删者唯诃责之辞,所通者皆教观之道。
虽云不让,诚愧直躬。
伏乞大师俯听狂言,少留精思。
念以仁岳志存为法,行匪沽名。
学不务于速成,义必求于至当。
岂纵凭虚之说,专行讪上之心。
僧嵩谈佛智无常,舌根先烂;
胜意拒贪欲是道,地狱生沦。
在实解而尚然,况欺诬之何若?
缅惟慈恕,洞察肺膺。
傥立理而稍长,冀回心而弥善,略椠《妙宗》之板,永赞仙方之书。
无以憎恶其人,便乃毁弃其法。
若复未谕尊命,恐乱大伦,则愿任彼绛纱,选一翘楚,暂临浙水,广会僧英,议三身之是非,定一场之胜负,群口无党,正理自彰
其或仁岳有堕扇之羞,伏望大师贻封杖之责。
不备。
门人仁岳书。
按:《岳阇黎雪谤书》,续藏经第一编第九五套第四册。
唐故相权公墓碑818年 中唐 · 韩愈
 出处:全唐文卷五百六十二 创作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上之元和六年。其相曰权公。
讳德舆字载之
其本出自殷帝武丁武丁之子降封于权。
江汉閒国也。周衰。
入楚为权氏。楚灭徙秦。
而居天水略阳。符秦之王中国。
其臣有安邱公翼者。有大臣之言。
后六世至平凉公文诞。为上庸太守荆州大都督长史
焯有声烈平凉曾孙讳倕。
尚书礼部郎中。以艺学苏源明相善。
卒官羽林军录事参军。于公为王父。
郎中赠太子太保讳皋。以忠孝致大名
去官。累以官徵不起。
追谥贞孝。是实生公
公在相位三年。其后以吏部尚书授节镇山南。
年六十以薨。赠尚书左仆射
谥文公。公生三岁。
知变四声。四岁能为诗。
七岁而贞孝公卒。来吊哭者。
见其颜色声容。皆相谓权氏世有其人。
及长好学。孝敬祥顺。
贞元八年以前江西府监察御史徵拜博士朝士得人相庆。
左补阙。章奏不绝。
讥排奸倖。与阳城为助。
起居舍人。遂知制诰
凡撰命词九年。以类集为五十卷。
天下称其能。十八年中书舍人贡士
尚书礼部侍郎。荐士于公者。
其言可信。不以其人布衣不用。
即不可信。虽大官势人交言
一不以缀意。奏广岁所取进士明经
得人。不以员拘。
转户兵吏三曹侍郎太子宾客。复为兵部
太常卿。天下愈推为钜人长德。
时天子以为宰相宜参用道德人。因拜礼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公既谢辞。不许。
其所设张举措。必本于宽大。
以几教化。多所助与。
维匡调娱。不失其正。
中于和节。不为声章
因善与贤。不矜主已。
吏部尚书留守东都。东方诸帅。
有利病不能自请者。公尝与疏陈。
不以露布。复拜太常
刑部尚书考定新旧令式为三十编。
举可长用。其在山南河南
勤于选付。治以和。
人以宁便。以疾求还。
十三年某月甲子。道薨于洋之白草。
奏至。天子痌伤
为之不御朝。郎官赠锡
官居野处。上下吊哭。
皆曰善人死矣。其年某月日。
河南北山。在贞孝东五里。
公由陪属升列。年除岁迁。
以至公宰。人皆喜闻。
若已与有。无忌嫉者。
于頔坐子杀人。失位自囚。
亲戚莫敢过门省顾。朝莫敢言者。
公将留守东都。为上言曰。
之罪既贳不竟。宜因赐宽诏。
上曰然。公为吾行谕之。
以不忧死。前后考第进士
及廷所策试士。踵相蹑为宰相达官。
公相先后。其馀布处台阁外府
凡百馀人。自始学至疾病。
未尝一日去书不观。公既以能为文辞擅声于朝。
多铭卿大夫功德。然其为家。
不视簿书。未尝问有亡。
费不偫馀。公娶清河崔氏女。
其父造。尝相德宗。
号为名臣。既葬。
其子监察御史璩。累然服丧来有请。
乃作铭。文曰。
权在商周。世次不存。
灭楚徙秦。嬴刘之閒。
甘泉始侯。以及安邱。
诋诃浮屠。皇极之扶。
贞孝之生。凤鸟不至。
爵位岂多。半涂以税。
寿考岂多。四十而逝。
惟其不有。以惠厥后。
是生相君。为朝德首。
行世祖之。文世师之。
连六官。出入屏毗
无党无雠。举世莫疵。
人所惮为。公勇为之。
其所竞驰。公绝不窥。
孰克知之。德将在斯。
刻诗墓碑。以永厥垂。
银青光禄大夫工部尚书致仕上柱国中山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陕州大都督博陵崔公行状808年4月 中唐 · 吕温
 出处:全唐文卷六百三十一 创作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唐故银青光禄大夫工部尚书致仕上柱国中山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陕州大都督博陵崔公。曾祖讳承福。
皇朝太中大夫广越二府都督。祖讳先意。
皇朝朝议大夫邓州刺史。父讳巘。
皇朝朝议大夫郑州长史。赠左散骑常侍
状。斧藻天理。
立为人极。敬终端本。
彼所以将就诚明。褒殁劝存。
此所以砥砺名教。然而以道行巳。
晦而弥光。大君子之行也。
以法考行。直而无党
贤有司之职也。且曰献状。
则惟所知。公讳淙。
清臧而和。博厚而敏。
岐嶷而夙茂。羁丱而老成。
情约性充。静专动直。
出入孝悌。周旋忠信。
始以经明上第。调佐夏阳
次以词丽甲科。超尉王屋
事迫于官而举。言迫于事而扬。
欲藏智而蒙滞来求。不近名而声华见逼。
故相左仆射张公时尹洛京。首得才实。
洎镇荆蜀。致于幕庭。
再兼理官。专领记室
捷笔良画。三邦有闻。
旋遘内艰。毁瘠仅立。
善居得礼。族党称之。
免丧之岁。天子南狩。
大尉西平王大会兵车。将图匡复。
公首膺辟命。浚发义心。
琴未成声。屦及于路。
感激而将星芒怒。谋谟而兵祲廓清。
翠华既还。优典斯及。
殿中侍御史。时有宠臣为京兆者。
政以暴闻。吏有冤弊。
公表陈枉直。伏阁待旦。
言忠主悟。事寝风生。
以绳违称职。转侍御史
以求瘼慎选。为华原
大兵之后。旱岁为虐。
公劳徕不倦。弛张以宜。
复流庸于润屋。辟旷土为多稼。
俄改歙州刺史。地杂瓯骆。
号为难理。下车而简其约束。
期月而明其信誓。然后破散溪聚。
剪锄山豪。既去害偫之奸。
遂宁挺险之俗。徵拜长安县
威声先路。不肃而理。
铓刃馀地。所投皆虚。
同州刺史。图歉于丰。
量赈为籴。号里仓者三百所。
而凶年备矣。戒以暴骸。
谕之速朽。成薄葬者九百家。
而奢俗惩矣。偫人有豪夺乡茕。
阴持吏失。朋搆讼狱。
累政患之。公断以寻斧。
破其囊橐。人乐其杀。
而法制行焉。郡城自禦寇之馀。
复隍殆尽。朝贡所经。
夷夏何仰。公悦使襁负。
大兴版筑。下不知役。
而扃固立焉。其馀则去思有碑。
详在篆述。可覆视也。
朝议陟明。迁于陕服
封介晋楚。寄分函洛。
而戎备不修。兵库虚闭。
公乃鸠工以利器。阅实以练卒。
金革中度。义勇知方。
既而有淮西之役。晨命暮具。
凛然而可观矣。河出城下。
造舟为梁。经费僝工。
败决相继。公乃沉石而双固中沚。
省舰而三分巨流。水与意会。
势若天成。既而有奔涛之沴。
智胜功显。终然而无害矣。
其馀则三降玺书。就加爵秩。
是明徵也。移疾入觐。
贰职冬官。归载不过图书。
留府盈乎粟帛。丰公约私。
于是乎在。既至陈乞。
尚书致仕。室不交要路之宾。
口不言当代之事。就阴委顺。
谈者多之。公自解巾至于撤乐。
不踰矩。动无越思。
以忠贞为仕模。以勤俭为家训。
身居侯邸。清节如初。
男降王姬。素风愈励。
羁孤聚室。人各忘其亡。
布褐分庭。士不知其贵。
体温柔而事至能断。性坦易而物莫能窥。
当官不务于名声。所去必遗其功利。
氓谣尚在。时论可徵。
巳踰书葬之期。谨举易名之典。
谨状。元和三年四月日。
银青光禄大夫工部尚书致仕赠陕州大都督博陵崔公从外甥朝议郎尚书司封员外郎上骑都尉赐绯鱼袋吕温谨上尚书考功。夫立身之道。
始于君亲。中于其人。
终于其身。若府君者。
居丧有闻。临难有功。
善其始也。勤于官业。
惠于鳏寡。敬其中也。
家事以理。年至而退。
谨其终也。率是三懿。
光于前训。以咨谥法。
无愧至公。谨状。
注意相 北宋 · 孙甫
 出处:全宋文卷五三六、《唐史论断》卷下
论曰:古人谓「天下安,注意相,天下危,注意将」,此非通论。
夫天下安固注意于相,天下危亦宜注意于相也。
相得人,则将自出矣。
今观唐事,大可验。
德宗建中中以两河乱,锐意平定,时得马燧、李抱真、李晟辈数名将任之,竟不能平魏博、淄青之乱,反致大变者,相不得人也。
所相者庐杞,无公忠之心,无经营处置之才,虽有名将,功不克成也。
宪宗自即位,有兴复大业之志,首得杜黄裳陈安危之本,启其机断;
继得武元衡、裴󵨃、李绛、裴度谋议国事。
数人皆公忠至明之人,故能选任将帅平定寇乱。
累年叛涣之地得为王土,四方之人再见太平者,相得人也。
则所谓天下危亦当注意于相,相得人,将自出矣,非其验欤?
或曰:「建中之閒,叛者李希烈、田悦、朱滔皆剧贼,非元和中刘辟、李锜、卢从史、王承宗、吴元济、李师道之比也,故马燧辈不能平希烈等数贼,高崇文辈能平等数叛臣也。
此由贼之强弱,将之用力难易,何系于相之事焉」?
答曰:希烈等虽剧贼过于等,然马燧、李抱真、李晟之将亦过于高崇文、李光颜、李愬之徒矣。
将才贼势,正两相等,前后成功异者,实系于相也。
建元、中和之事,难以疏举,今举一二显者證之。
马燧辈败田悦洹水魏州城中,败卒无二三千人,皆夷伤未起,日夕俟降。
等若乘胜进取,获田悦、收魏博反掌閒耳。
河北剧贼惟既平,李纳势孤,望风自降。
朱滔等未叛,河北既无事,河南诸贼无党援,何能为哉!
与抱真不和,迁延不进,致婴城固守,且诱朱滔等同叛,遂成横流之势。
窥朝廷之事,卢杞所为险薄,专招怨雠,必无公平之法,故少所畏惮,敢乘私忿之心,不了国事也。
杜黄裳高崇文刘辟崇文固尽心国事,黄裳尚虑未果成功,以其所惮者制之,谕之曰:「若不用命,当以刘澭代汝」。
黄裳既荐名将,复以能者制之,崇文不得不速于立功也。
裴度请督战淮西,诸将闻之,无不用命,知必能赏功罚罪也。
以此證之,天下安危皆系于相,岂不章章乎?
然相之贤,非天子之明不能任,此又见宪宗之明也。
宪宗之明能任贤相,则德宗以政柄付之奸人,果何如主哉!
元和之治,建中之乱,后之君天下者宜鉴之。
对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策 中唐 · 元稹
 出处:全唐文卷六百五十二
问曰。
朕观古之王者。
受命君人
兢兢业业。
承天顺地。
靡不思贤能以济其理。
求谠直以闻其过。
故禹拜昌言而嘉猷罔伏。
汉徵极谏而文学稍进。
匡时济俗
罔不率繇。
厥后相循。
有名无实。
而又设以科条。
增求茂异。
舍斥已之至论。
进无用之虚文。
指切著明。
罕称于代。
兹朕所以叹息郁悼。
思索其真。
是用发恳恻之诚。
咨体用之要。
庶乎言之可行。
行之不倦。
上获其益。
下输其情。
君臣之间。
驩然相与。
子大夫得不勉思朕言而茂明之。
我国家光宅四海。
年将二百。
十圣宏化
万邦怀仁
三王之礼靡不讲。
六代之乐罔不举。
浸泽于下。
升中于天。
周汉已还。
莫斯为盛。
自祸阶漏坏。
兵宿中原。
生人困竭。
耗其大半。
农战非古。
衣食罕储。
念兹疲氓。
未遂富庶。
督耕植之业。
而人无恋本之心。
峻榷酤之科。
而下有重敛之困。
举何方而可以复其盛。
用何道而可以济其艰。
既往之失。
何者宜惩。
将来之虞。
何者当戒。
主父惩患于晁错而用推恩。
夷吾致霸于齐桓而行寓令
精求古人之意。
启迪来哲之怀。
眷兹洽闻。
固所详究。
又执契之道。
垂衣不言。
委之于下。
则人用其私。
专之于上。
则下无其效。
汉元优游于儒学。
盛业竟衰。
光武责课于公卿。
峻政非美。
二途取舍。
未获所从。
予心浩然。
盖所疑惑。
子大夫孰究其旨。
属之于篇。
兴自朕躬。
无悼后害。
对。
臣方病近古之策不行。
而陛下幸及之。
是天下人人之福也。
微臣其敢忍意而不言乎。
且臣闻之。
古者以言赋纳
岂虚美哉。
盖用之也。
是以益赞禹而班师。
说复王而作命。
斯皆用言之大略也。
汉文帝羞不若尧舜
始以策求士。
乃天下郡国有贤良之贡入焉。
塞诏者晁错而已。
武帝然后董仲舒出。
然而卒不能选用条对。
施之天下。
夫用其策不弃其人。
以其利于时也。
得其人而弃其策。
又何为乎。
若此则徒设试言之科。
而不得用言之实矣。
降及魏晋
朝成而暮败之不暇。
又恶足言其策哉。
我唐列圣君临。
策天下之士者多矣。
异时莫不光扬其名声。
宠绥其爵禄。
然而曾不闻天下之人曰。
某日天子降某问。
得某士。
行某策。
济某功。
抑不知直言之诏屡下。
而直言之士不出耶。
亦不知直言之士屡出。
而直言之策不用耶。
今陛下肇临海内。
务切黎元。
求斥已之至言。
责著明之确论。
实命说代言之盛意也。
微臣何足以承之。
然臣所以上愚对。
皆以指病陈述而为典要。
不以举凡体论而饰文词。
事苟便人。
虽繁必献。
言苟谐理。
虽鄙必书。
固不足以副陛下恳恻之诚。
庶可以尽微臣体用之目耳。
伏愿陛下以臣此策。
委之有司。
苟或可观。
施之天下。
使天下之人曰。
惜哉汉文。
虽以策求士。
迨我明天子。
然后能以策济人。
则臣始终之愿毕矣。
如或言不适用。
策不便时。
则臣有瞽圣欺天之罪。
将寘于典刑。
陛下固不得而宥之矣。
亦臣之所甘心焉。
臣伏读圣策。
乃见陛下悼礼乐之寖微。
恤黎人之重困。
责复盛济艰之术。
酌推恩寓令之宜。
斯皆当今之急病也。
微臣敢不别白而书之。
昔我高祖武皇帝拨去乱政。
太宗文皇帝鞬櫜干戈。
被之以仁风。
润之以膏露。
戢天下之役而天下之人安。
省天下之刑而天下之人寿。
通天下之志而天下之气和。
总天下之众而天下之众理。
理故敬让之节著。
和故欢爱之化行。
是以革三王之所因。
兼六代之尽美。
称至德者。
文皇以代尧舜
岂异事哉。
有诚信以将之也。
明皇帝即位
实号中兴。
方其任姚宋而右贤能也。
虽禹汤文武之俗。
不能举焉。
四十年间。
刑罚不试。
人用滋植。
四海大和。
于是奉升中告禅之仪。
则封泰山而秩嵩华。
念岁巡时迈之典。
则去咸镐而朝洛阳
礼既毕行。
物亦随耗。
天宝之后。
徭戍作兴。
气盛而微。
理固然也。
曩时之乳哺而有之者。
一朝为兵歼之。
兵兴以来。
至今为梗。
兵兴则户减。
户减则地荒。
地荒则赋重。
赋重则人贫。
人贫则逋役逃征之罪多。
而权宜之法用矣。
今陛下躬亲本务。
首问偫儒。
念礼乐之不兴。
叹升平之未复。
斯诚天下之人将绝复完之日也。
微臣何幸而对扬之。
微臣以为将欲兴礼乐。
在先富黎人。
将欲富黎人。
在先息兵革。
息兵革之术。
臣请略言之。
夫古所谓销兵革者。
非谓幅裂其旗章。
销铄其锋刃而已也。
盖诚信著于上。
则忠孝行于下。
敬让立于内。
则夷狄和于外。
夷狄和则边鄙之兵息。
敬让立则争夺之患销。
争夺之患销则和顺之心作。
顺之心作而礼乐之道兴矣。
此先王修政辑兵兴礼乐富黎人之大略也。
陛下必欲责臣以详究之术。
臣又请指事以明之。
夫食力之不克。
虽神农设教。
天下不能无馁殍之人矣。
是以古之不农而食之者。
四而已矣。
吏有断狱之明则食之。
军有临敌之勇则食之。
工有便人之巧则食之。
商有通物之智则食之。
是四者。
率皆明者勇者巧者智者之事也。
百天下之人。
无一二焉。
苟不能于此者。
不农则不得食。
不织则不得衣。
人之情。
衣食迫于中。
则作业兴于外。
是以游食者寡。
而务本者多。
岂强之哉。
彼易图而此难及也。
今之事则不然。
吏理无考课之明。
卒伍废简稽之实。
百货极淫巧之工。
列肆尽兼并之贾。
加以依浮图者。
去华绝俗之贞。
而有抗役逃刑之宠。
假戎服者。
无超乘挽彊之勇。
而有横击诟吏之骄。
是以十天下之人。
九为游食。
惷朴愚谨不能自迁者。
而后依于农。
此又非他。
彼逸而易安。
此劳而难处也。
以惰游之户藏富。
而耕桑之赋愈重。
曩时之十室共耕而有不给者。
今且聚之于一夫矣。
虽有慈惠之长。
仁隐之吏。
尚不能存。
憯断击搏之。
则将转移于沟壑矣。
今之课吏者。
以赋敛无逋负为上。
以臣观之。
足陛下之赋者。
诚所以害陛下之人耳。
若然则农桑之赋既如彼。
惰游之众又如此。
耕桑之赋重。
则恋本之心薄。
惰游之户众。
则富庶之道废。
此必然之理也。
今陛下诚能明考课之法。
减冗食之徒。
绝雕虫不急之功。
罢商贾兼并之业。
洁浮图之行。
峻简稽之书。
薄农桑之徭。
与耕战之术。
则惰游之户尽归。
而恋本之心固矣。
恋本之心固。
则富庶之教兴矣。
贞观开元之盛复矣。
若此则既往之失由前。
将来之虞由后。
在陛下悠久戒之慎之而已。
至于主父偃乘七国并吞之后。
将分裂而矫推恩。
管夷吾当诸侯争夺之时。
先诈力而行寓令
皆一时之权术也。
岂可谓明白四达。
与日月齐明于圣朝哉。
臣虽贱庸
尚不敢陈王道于帝皇之日。
况权术乎。
此臣之所甚羞也。
故不及详究言之。
臣伏读圣策。
又见陛下以为执契则偫下用情。
躬亲则庶官无党
以汉元尚学而衰盛业。
光武课吏职而昧通方。
以臣思之。
皆不然也。
夫委之于下而用其情。
盖考绩之科废。
而清浊之流滥也。
尚儒术而衰盛业。
盖章句之学兴。
而经纬之文丧也。
课吏职而昧通方。
盖苛察之法行。
而会计之期速也。
臣请条列而言之。
夫神农之斲耒耜教耕耨。
所以垦良田而殖嘉谷也。
然而不能遏稂莠之滋焉。
其所以遏之者。
芟夷钱鏄之而已。
唐尧之辟朝廷宅百揆。
亦所以植禹舜而种皋陶也。
又不能遏共工驩兜之逆焉。
其所以遏之者。
放弃殛诛之而已。
神农不以稂莠滋而废耒耜之用。
故能存用器之方。
唐尧不以四罪进而夺舜禹之任。
故能终任贤之道。
若此则陛下之所任。
顾何如耳。
岂可谓任之必不可哉。
至于考绩之科废。
章句之学兴。
经纬之道丧。
会计之期速。
皆当今之极弊也。
幸陛下反汉元光武之事。
臣遽数以终之。
今国家之所谓兴儒术者。
岂不以有通经文字之科乎。
其所谓通经者。
又不过于覆射数字。
明义者才至于辨析章条。
是以中第者岁盈百数。
而通经之士蔑然
以是为通经。
固若是乎。
至于工文自试者。
则不过于雕词镂句之才。
搜摘绝离之学。
苟或出于此者。
则公卿可坐致。
郎署可俯求。
崇树风声。
不由殿最。
连科者进速。
累捷者位高。
拱嘿因循者为清流。
行法莅官者为俗吏。
以是为儒术。
又若是乎哉。
其所谓课吏职者。
岂不以朝廷有迁次进拔之用乎。
臣窃观今之备朝选而不由文字者。
百无一二焉。
夫施众网而加一禽。
尚不能得。
况张一目以罗万品。
而望其飞者走者大者小者尽出其间。
其可得乎哉。
以此察偫吏。
偫吏又可察乎。
苟或不可察。
又可任之而绝其私乎哉。
此所以陛下将执契而叹用情。
念垂衣而惧不理。
盖臣所谓课察之道不明也。
陛下诚能使礼部以两科求士。
凡自唐礼六典律令及国家制度之书者用。
至于九经历代史能专其一者。
悉得谓之学士
以环贯大义而与道合符者为上第。
口习文理者次之。
其诗赋判论以文自试者。
皆得谓之文士
以经纬今古理中是非者为上第。
藻缋雅丽者次之。
凡自布衣达于未在朝省者。
悉得以两科求士。
礼部第其高下。
归之吏部而宠秩之。
若此则儒术之道兴。
而经纬之文盛矣。
吏部罢书判身言之选。
三式以任人。
一曰校能之式。
每岁以朝右崇重者一人。
与礼部郎校天下偫吏之理最在第一至第三者。
定日据其功状而登进之。
牧宰字人之官藉之为理者。
则上赏行焉。
若此则迁次之道明。
而迟速之分定矣。
二曰任贤之式。
每岁内自仆射至于偫有司之正长。
外至于廉问节制者。
各举备朝选者一人。
外自牧守。
内至于百执事之立于朝者。
各举吏郡县者一人。
因其所举而授任之。
辨其考绩而赏罚之。
不举贤为不察。
举不贤为不精。
不精与不察之罪同。
若此保任之法行。
而贤不肖之位殊矣。
三曰叙常之式。
其有业不通于学。
才不应于文。
政不登于最。
行不知于人。
则限以停年课资之格而役任之。
若此则叙用之典
而尺寸之才无所弃矣。
两科立则偫材遂。
三式行则庶官当。
陛下乃执左契以御之。
总枢极以正之。
委庶官如心目之运支体。
岂支体运而无效于心目乎。
察偫材如明镜之形美恶。
岂美恶形而逃隐于明镜乎。
然后陛下辟四门。
使可言之路通。
明四目
以天下之目视。
达四聪。
以天下之耳听。
不私其心。
以百姓心为心。
端拱岩廊
高居宸极。
以冕旒自蔽。
而秋毫必察。
以黈纩塞耳。
而声响必闻。
则彼汉元章句之儒。
光武督责之术。
又乌足为陛下言之哉。
且臣闻之。
圣人在上。
人不天札。
若臣者。
生未及壮。
戴陛下为君。
仁寿欢康。
未始有极。
何忽自苦。
堕肝胆而言天下之事乎。
臣以为国家兵兴以来。
天下之人。
惨怛悲愁。
五十年矣。
自陛下即位之后。
戴白之老。
莫不泣血而话开元之政。
臣恐此辈不及见陛下功成理定之化。
而先饮恨于穷泉。
此臣之所以汲汲于心者。
陛下能不怜察其意乎。
谨对。
昭文相公1053年 北宋 · 宋祁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宋景文集》卷五一 创作地点:河北省河北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定州市
祁忝学士一十二年,内外无党助,孤立在朝,惟相公谅其本末。
且生多病,性懦怯,恐不可久叨剧任。
又天禀疏拙,不能附离权贵。
边境难测,虽百务俱办,一事有失,则群怒赫然,前劳并弃矣。
况其本来文翰诸生,不习军旅,今彊所不能,只恐败国家事耳,身之褒黜,胡系重轻!
伏望相公矜悯一介恐心极虑,不为谄谀倾仄,素自安分,靡所觊觎。
若早得罢归,供职经筵,晚节之幸也。
立功立事,请俟来哲。
情素危迫,不敢之他门,惟至仁是归,望赐矜哀,不宣。
李郡王墓志铭1050年 北宋 · 宋祁
 出处:全宋文卷五二七、《宋景文集》卷五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皇祐二年秋七月,有宋元舅彰德军节度使检校太尉兼侍中李公用和以羸疾闻,太医更往治,弗损。
丙申,乘舆临问,公病不能束绅,卧箦泣谢。
上念公居告久,又素不殖产,赐银三千两,为医祝费。
斥官舍百馀区,岁僦二百万与之,使长食其赀,即赐所居为公第。
又以次子西上閤门副使珣为正使
二子一孙未仕者,赋其禄。
皆拜床下。
甲辰,公薨。
上震恻,是日临吊,哭且恸,赗𧚇络绎。
遗命辞诏葬,故遣近侍及中大夫职丧事。
册赠太师中书令陇西郡
五日不视朝,赐谥曰恭禧
壬子,帝举哀苑次,将卜葬,以八月甲申吉,诸子号踊荒痛,乃庀具,有诏葬日以本品卤簿宠之。
又命史臣次王之行,镂石藏于襚。
谨按,王字审礼,系出陇西,远祖徙馀杭,既又来京师,故今土著,始为开封人
曾祖讳应己,隐不自名,曾妣曰沈夫人。
祖讳延嗣,举进士乙科,终金华主簿
祖妣曰汪夫人。
考讳仁德,以进士试有司,数诎,晚乃选为三班奉职,终左班殿直
妣曰章夫人。
惟夫人克生元女,嫔帝诞圣,柔风顺教,佐治六宫,终享大号,祔主庙祏,是为章懿皇后
前后延贲三世,并以太师、中书令尚书令告第,以舒、邢、魏为三公国,吴、陈、楚为三太夫人国。
廞钿刻章,罗照窀涂。
王即后母弟,少孤,内行修谨,释褐衣,召为廷臣。
试事连最,益知名。
右侍禁閤门祗候出监考城兵。
明道元年,会章懿丧,除礼宾副使
其年大考宫室,以分护劳正为礼宾使
明年,改治后陵,王参相奉安。
帝念后昆弟惟王,思有褒宠,故擢崇仪使贺州刺史,将彍骑轻兵护梓宫。
明年,诏王亲展寝园,还为宁州刺史,改刺泽州,并本州团练使
又迁庆州,加防禦使,拜鄜州观察使
贺及鄜,不即州,领皇城兵。
宝元二年,仍使号充殿前都虞候
俄加永清军节度观察留后,以帅职出为真定府定州路马副都部署。
踰年,迁侍卫亲军步军副都指挥使,更为兵马都部署
召还,视本司事。
未几,改帅马军
庆历二年,拜建武军节度使,充殿前副指挥使
久之,以建武节进检校太傅,充宣徽北院使
不踰月,授彰德节、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王既尊戚慎将,当日进见省户下,故不之镇,留为景灵宫使
居再岁,升门下二品。
王临事强敏,然性静畏。
见可以佐县官者,避戚属,未尝显争得失,率一二密对,故外莫得闻。
不为狗马玩好驱驰弋猎,不立居宅。
检御姻族,使循法度。
此则马廖之慎也。
先后之启故陵,瀸洳方中,诏王按视,中外为惧,王不一辞措枉于人,物色申右,帝意解。
故薄主者罪,往往得原。
此则樊宏之畏也。
前后居爪牙任,为国禦侮,岩廊尊荣。
不竦不哗,退视徼道。
按周庐,省幕府,文书惟谨,建白时当,有司率为故常。
河北,尤善抚士,修完器械,勉怯为勇,易单为牢,悉公钱享部校僚属,无留私。
景祐中,再郊,王两为大内善守。
此则申伯之武也。
初,王无第,诏权舍芳林园。
王以禁禦非人臣所居,固辞,更假今第。
此则窦长君之能让也。
领殿前兵历四期,后数请间避剧任,帝曰:「叔舅诚年高,尚烦以职事,非所以优之」。
由是开府宰相,每朝会大宴,与执政联坐,鸣玉珥貂,进退恂然,亲宠第一。
尝属疾,辇过候安否,勉医药,赐予千万,又以王经过郊墅,别赐银饰安舆。
此则邓骘之贵也。
大抵外戚在朝廷,预进退士,干议论,则近权,权且有党;
滋货买田,通四方饷谢,则近侈,侈则多求。
王居常谢宾客,罕所荐进。
朝或大议论,不敢知,故无党无党则权不往。
用度一出俸,稍抑绝苞苴。
其为子孙谋,尽仰所赐产,故求寡,求寡则侈不至。
且王肺腑要重,茍有开说于上,势宜听。
糜金钱,嗜所欲,厚自奉养,人亦无所诋疵。
而天资俭约,终不舍此为彼。
使属任之恩始终荫密,不曰贤哉!
功臣号再加,阶光禄大夫,勋上柱国,爵开国公,虚食邑四千户。
夫人王氏,以淑懿之行,助宗事,干内法,偕王之贵,封荣国夫人
生男子九:曰璋、珣、琚、琦、瑊、玮、球、瑛、某。
璋为眉州刺史防禦使,领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
珣即前拜閤门使者;
琚、琦、瑊、球,皆任内殿承制崇班
玮为滨州刺史
初,上欲与王世为甥舅,故诏玮尚福康公主,主待年,玮前拜驸马都尉
瑛为东都供奉官,早夭,赠如京使某州刺史
或以沈果进,或以敏干闻,或以谨厚选,其能济王之美而不陨也。
惟邢公而上,坟墓在馀杭
自魏公始茔开封府祥符县邓公乡原,窆于昭位。
今克葬王于魏公之左,为穆位,也。
秦康公以路车乘马赠送晋侯,作《渭阳》之诗。
人微事陋,仲尼以为可传,追什其风。
况乎宠外家,褒哲辅,恤终表贤,仪物典册,光明肆大,极天子亲亲之恩,慰先后在天之慈,庸得不识!
铭曰:
王之,赤舄绵绵。
乃自馀杭,引而北迁。
允显魏公,赐始家田。
度汴之阳,大表厥阡。
王之贵,照发于他。
帝所自出,亲则舅家。
忠力谨庸,福禄是荷。
台臣之印,上将之牙。
王之亡,帝恸且伤,五不视朝,哀袭缌裳。
师令王爵,追密厥章。
归赗易名,恩缛于常。
王之葬,图于茔穆。
既有秘器,饭珠赠玉。
鼓吹轰铮,旂旒熠煜。
我且不朽,彼则陵谷。
王之后,诜诜而荣。
或筑外馆,有提卫兵。
佩锵其珩,冠翠其缨。
尔公尔,永嗣家声。